师范学校
1903年,中国仿效欧美学校教育制度创立的。1912年教育部制定师范教育法令,确定师范学校为培养师资的学校。设初级师范和高级师范学校,称两级师范学校。1924年,北京高级师范学校,改名为北京师范大学,其他高等师范学校,改为普通大学。师范大学以培养中等学校各学科的教师为目的,四年制,招收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省(市)、地区设立普通师范学校,培养小学教师,一般为六年制,招收高小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修业年限分前期师范3年,后期师范3年。后期师范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在后期师范3年中,设有文科、理科或艺术科。县市设有2—4年的简易师范、乡村师范或短期师范传习所 ...... (共357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