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这类符号的出土地点有:江西清江吴城;河北藁城台西村等处。
赵诚先生曰:“(七)横长竖短,为切字之初形,用来表数目则为借音字……”①于省吾先生说:“七字之演变。甲骨文与金文七字均作十,与甲字形同,商周均无若何之变化。七字,晚周秦公毁作十,汉代早期金文同。稍晚则变作七。”②这是对甲骨文的解释。
但陶文中的“十”未必是“七”?我肤浅地认为:陶文中的“”、 “七”应是数字中的“七”。它也是从“”(五)发展而来。在“” (五)的左上角加一短斜线, 成“”(七)。湖南江永女书中的数字“七”书为“”,亦可佐证此字。
① 赵诚《甲骨文简明词典——卜 ...... (共25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