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借款协定
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维护美元地位,并预防有害国际货币制度的国际金融的活动,于1962年10月,与十个工业国家(美国、英国、加拿大、联邦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瑞典、日本)签订的借款协定。其要点如下:
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因国际短期资本的巨额移动,使现行国际货币制度的营运发生困难时,得从签订协定的国家借入必要资金,以供应国际收支遭受危机的会员国,保卫该国货币地位。
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十个工业国家签订60亿美元额度的借款预约信用,也就是在必要时,得从十个工业国借入最多60亿美元的资金,因而此项资金,可谓是基金组织的“补充资源” ...... (共280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