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历
亦称“天历”或“太平新历”,为太平天国所采用的历法。前期天历为冯云山所创制。《天历每四十年一斡旋诏》:“前南王困桂平,见天启天使将天历畀南王看。”这当然是故神其说。制订时间大约为太平天国辛开元年秋冬之间,颁行时间则在壬子二年岁首,时在永安州(今广西蒙山县)。天历每年为366日,分为12月,单月31日,双月30日,既无公历之闰年,亦无阴历之闰月,不计朔望。立春、惊蛰、清明、立夏、芒种、小暑、立秋、白露、寒露、立冬、大雪、小寒十二节均放在各月月首;十二气则放在各月月中。其中雨水、谷雨、夏至、处暑、霜降、冬至为17日,春分、小满、大暑、秋分、小雪、大 ...... (共1458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