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姜与子犯谋遣重耳
姜与子犯谋,醉而载之以行。醒,以戈逐子犯,曰:“若无所济,吾食舅氏之肉,其知餍乎!”舅犯走,且对曰:“若无所济,余未知死所,谁能与豺狼争食?若克有成,公子无亦晋之柔嘉①,是以甘食②。偃之肉腥臊,将焉用之?”遂行。
【注释】 ①柔嘉:脆美。 ②甘:爱,意动用法。
【今译】 姜氏和子犯一起商量好,把重耳灌醉,然后用车把他拉走了。重耳醒过酒来,拿着戈追着子犯,要杀了他,并说:“假如事业没能成功的话,我就吃你的肉,那哪能吃够呀!”子犯边跑边回答说:“假如不能成功,我不知会死在哪里,恐怕会死在沟壑中,被豺狼吞食,谁还能和豺狼争食吃?如果成功了,您不用 ...... (共62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