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1)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发生于20周以后,表现为高血压、蛋白尿和水肿。病情严重时伴头痛、眼花、胸闷、上腹不适,甚至抽搐。发病率我国9.4%,国外报道7%~12%。
(2)重度子痫前期/子痫对母胎的危害极大,是孕产妇和围生儿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3)由于该病病因不明确,无有效的预防方法。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是防治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改善母婴预后的关键。
一、高危因素和病因
1. 高危因素
初产妇、孕妇年龄大于40岁或小于18岁、多胎妊娠、妊娠期高血压病史或家族史、慢性肾炎、糖尿病、营养不良、血管紧张素基因T235阳性、低社会经济状况等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高危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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