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兵制
(甲)京师兵
汉初,拱卫京师之兵,分南、北两军以相制。
京师有南、北军之屯(《汉书》卷二十三《刑法志》)。
南军,卫尉主之,掌宫城门内之兵(《通考》卷一五〇《兵考二》)。
北军,中尉主之,掌京城门内之兵(《通考》卷一五〇《兵考二》)。
北军番上,与南军等。南军卫士,调之郡国,而北军兵卒,调之左右京辅(《通考》卷一五〇《兵考二》)。
南军有郎卫、兵卫,掌天子宿卫。北军止于护城(《通考》卷一五〇《兵考二》)。
至武帝时,北军始有八校尉之设。
武帝平百粤,内增七校(注:晋灼曰:《百官表》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凡八校尉,胡骑不常置,故此言七也。 ...... (共3538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