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阐化、护教、阐教、辅教四王之封
明朝在西藏地方的行政管理是通过两个系统来进行的,一是推行行都武卫制度,以行使地方行政管理的职能; 二是册封王、法王等宗教首领,维持其已有的权势和地位,在中央王朝的统辖之下,分别管理所属区域的事务。行都司的设置旨在行政管理上与明朝整个边疆行政管理体制相统一,王、法王的封授则是从西藏地方特殊的政治格局出发,尚用僧徒,因俗而治。
藏传佛教的发展,时至明代,在西藏地方形成极大的影响。各教派以寺院为基地都有自己的寺院经济,有的十分强大。教派首领或则是地方势力首领,或者与地方势力有密切不可分的联系。这种藏传佛教和政治合为一体,宗教首领在政治上 ...... (共502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