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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设立朵甘、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和俄力思军民元帅府,推行行都武卫制度

分类:明清治藏3112字

明朝建立后,在先从甘青藏区开始,然后到朵甘、乌思藏、阿里地区确立统辖权的进程中,先后取消了原来元朝宣政院统管下的藏族地区三个 “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推行了军卫管理并由中央控制的军政体制。

如前所述,藏族地区最早设立的军卫是河州卫,1373年初建立于故元吐蕃等处宣慰使司的辖地。河州卫的设置是吐蕃等处宣慰使司土官归顺明朝,明朝设治封职的结果。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明朝军事行动的产物,卫指挥使由中央调派的武官充任。因而河州卫不同于以后在藏区建立的卫所,它具有军政合一、汉藏官吏参治的特点,是混合两种体制特点的机构。

继河州卫之后,朵甘卫和乌思藏卫 ......     (共3112字)    [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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