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基地
2001年1月,甘肃省制定《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规定:
继续教育基地业务上接受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继续教育基地的任务是承担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公修课、专业课的培训与考核工作,也承担省人事厅委托的专项继续教育项目。
大、中型企业单位、高等院校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较多的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应当积极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可申报继续教育基地。
甘肃省继续教育基地一般具备的条件是:有专门的培训场所和与所承担的培训专业、培训层次相适应的教学设备;有与所承担的培训专业、培训层次相适应的 ...... (共1471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