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书法形态学的成立
至此,我们可以在书法形态学的完整意义上对书法艺术进行归纳与总结了。书法艺术是一门十分特殊的视觉艺术,书法作为视觉艺术有它的前提与条件,但它在视觉以外又有许多更细致的规定与要求。此外,即使是视觉,它的形式表现方式也迥然有异于其他艺术方式。而我们的总结与归纳,正是立足于这样三个不同的思考支点:第一是书法的前提与条件,书法“前”的内容;第二是书法自身的表现方式的特殊性,这是书法“本身”的内容;第三是书法上的规定与要求,这又是书法“以上”的内容。三位一体,大致可以说在思绪上是无遗漏了。
一、形态学范畴之一:样式
形态的存在首先表现为“物质” ...... (共10937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