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书法学中的三大关系
书法心理学研究——审美主体立场
走向书法学学科研究,使我们必须有一个清晰的学术框架。在学科研究体格中,分科分目可以有许多名堂,但究其性质,不外乎研究书法的主体、客体、本体这三大关系。如果说应该有书法艺术哲学的话,那么我以为就应该直面这三大关系并作出恰当的证明。
人是历史发展的主导力量,历来的书法史都涉及书法家(人)的主要作用。所谓书法史变质成为书法家传记汇编,即是指特别重视人的史学立场。但我们看到书法家生平、出处、编年事迹、年谱以及传世作品的种种描述与考辨,却很少再深入到书家的创作心理层面上进行更进一步的研究分析。这使得对书家研究仍 ...... (共9310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