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
(一)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1.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2.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 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5.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企业在委托代销货物的过程中,无代销清单纳税的义务发生时间为:
(1) 纳税人以代销方式销售货物,在收到代销清单前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其纳 ...... (共788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