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销项税额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冲减。
(一)增值税的应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从购买方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包括收取的一切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金、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 ...... (共189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