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一)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从销项税额中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下列增值税抵扣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1. 纳税人购进货物(包括视同销售的货物) 或者应税劳务,从销售方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时限为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并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由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后 ...... (共4327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