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政府对修船业的支持
近年来,一些国家政府为了扶植本国的修船业,多承揽修船及改装业务,先后采取了一些有力措施。阿根廷、澳大利亚实行有条件的直接津贴;德国对大宗船舶改装合同给予高达28%的财政补贴;比利时、巴西、丹麦、芬兰、法国、韩国、荷兰、挪威、菲律宾、西班牙、英国、德国以及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对修船所需进口的材料减、免征进口关税;比利时、巴西、芬兰、爱尔兰、意大利、荷兰、挪威、菲律宾、西班牙等国对修船业务实行免税或减税政策(见表1.1-5)。上述政策或措施都在一定程度上扶持并刺激了本国修船业的发展。
有些国家为了使本国船在本国船厂就修,采取了使挂国家旗的船舶与国内修 ...... (共243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