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擇行錢、布
《秦律十八種·金布律》第(068)簡:“賈市居列者及官府之吏,毋敢擇行錢、布;擇行錢、布者,列伍長弗告,吏循之不謹,皆有罪。金布。”
(1)整理小組注:“擇行錢、布,意爲對銅錢和布兩種貨幣有所選擇。”
(2)魏德勝認爲“擇行錢、布”不是在二者之間進行選擇,而是選擇美者、善者,是選擇錢、布中質量好的。並指出前文第(065)簡:“百姓市用錢,美惡雜之,勿敢異”是對一般百姓的要求。“賈市居列者及官府之吏”,即是對市場中的商人及政府府庫中的工作人員的規定,不準他們利用便利條件來挑選品質好的錢布①。
(3)吴榮曾認爲“行錢”當是質量較差的錢②。
夏按,《張家山漢簡》之《錢 ...... (共96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