挞
《说文》:“乡饮酒,罚不敬,挞其背。从手,达声。”在乡里宴饮之中,若有冒昧失敬之言行,就要挞其背,使之达礼。这是达的使动用法。常说鞭挞或挞伐,就打得很厉害了,要用皮鞭子,要动干戈。挞的本义,只是指一种失礼之罚,故其音义从达,是知晓、通达之义。《尚书·益稷》:“侯以明之,挞以记之。”孔安国传:“笞挞不是者,使记识其过。”《周礼·闾胥》:“凡事掌其比,觵(gōng牛角杯)挞罚之事。”贾公彦疏:“人聚则有校比之法,(闾胥)皆掌之。凡有失礼者,轻者以觵酒罚之,重者以楚挞之。”和《说文》的解释完全一致。《康熙字典》认为此即今之打字。参见打 ...... (共297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