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根据地实行男女平等的规定
男女平等是中国新民主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它形成并确立于革命根据地的施政纲领和婚姻法规中。如1922年6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对于时局的主张》最早提出:“承认妇女在法律上与男子有同等的权利”。同时7月《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代表大会宣言》也提出:废除一切束缚女子的法律,女子在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教育上一律享受平等权利。1923年6月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纲草案和决议案中,具体规定:公私法上男女一律平权,男女教育平等,男女职业平等,男女社交自由,男女工资平等。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在苏维 ...... (共70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