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皇族地主与农民
清朝入关初,皇庄与王庄以封建领主经济为主导形式。每庄设庄头一人,役使庄丁进行生产。庄丁是贵族庄园主的奴仆,无人身自由,他们被严格束缚在庄园内,身分世袭。庄主可以将庄丁出卖或转赠,然而庄丁毕竟不是奴隶,法律禁止主人任意杀害奴仆,否则要给予革职、罚俸的处分。皇庄与王庄中的封建领主经济,因与专制主义国家机器紧密嵌合,而具有比一般旗地更加顽固有力的超经济强制力量,在向地主经济的过渡中步履也更为艰难,直到乾、嘉以后,这一过渡才基本完结。
顺治年间,在庄园内部出现了以“老佃户”和“现佃户”为代表的封建租佃制因素。他们多半是庄园余地的开垦者和 ...... (共5077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