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规的效力
行政法规在其适用范围内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或强制力,由行政法规的效力等级和适用范围两方面构成。行政法规具有法律效力,必须符合实质和形式两方面的要求。实质要求主要有:法规制定主体必须是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有行政立法权的机关,即国务院;立法内容不得超越法规制定机关的权限范围,立法不得和宪法、法律相抵触。形式要求有:制定程序合法;语言规范;注明制定机关、批准机关及发布时间等等。符合要求的行政法规通常一经发布就具有法律效力,是一种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法律规范。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①行政法规具有法的一般属性和特征。行政法规 ...... (共1131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