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
国家对征用、占用种植农作物的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征收耕地占用税,有利于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土地,稳定农业生产和提高土地质量。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的税额一次性征收。其标准是:以县为单位(以下同)人均耕地在1亩以下(含1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2—10元; 人均耕地在1—2亩(含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6—8元;人均耕地在2—3亩(含3亩) 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3—6.5元;人均耕地在3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5元; 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地区,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最高不得超 ...... (共557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