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用学研究 Pragmatics,Studies of
“语用学” (Pragmatics) 这个术语是美国哲学家莫里斯于1938年首先提出的。他在《符号学理论基础》 一书中提出符号学包括三个部分: 句法学、语义学、语用学,并明确指出: 语用学是研究“符号和解释者的关系” (在1939年出版的 《美学和符号理论》一书中,他将“解释者” 改为“使用者”)。
语用学作为语言学的一门新兴的独立学科是在20世纪70年代确立下来的,以1977年《语用学杂志》 (Journal of Pragmat-ics) 在荷兰出版发行为标志。语用学的研究内容,依据列文森 (S.Levinson) 《语用学》一书的归纳,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 指示词语; (二) 会话含义; (三) 预设; (四) 言语行为; (五) 会话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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