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15.光绪元年十月二十一日
立杜绝卖地契人陈富元,因正用,今将自置坐落杨家庄东红桥道东,计地叁亩捌分贰厘伍毫,烦中友人说合,情愿卖与周某名下永远为业。三面言明,时值卖价津钱玖拾伍吊整,其钱笔下交足,无欠并无私债折准亦无零星等弊。自卖之后,倘有本族及地邻人等争竞为碍者,俱有卖主并中保人一面承管。此系两家均愿,各无返悔,预后有凭,立此卖契存据。
计开弓口四至:东面长叁拾伍弓,西面长叁拾叁弓,南面宽叁拾壹弓,北面宽贰拾叁弓;
东至董姓,西至商姓,南至道中,北至贾姓。
光绪元年十月二十一日 立杜绝卖地契人 陈富元
中保人 祁永泰
地保人 邵永森
地保 义顺成 ...... (共33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