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的减税、免税
明年出台的其他税收《条例》,按国务院财政收支两条线的要求,均取消了对纳税人进行的困难减免及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据原因遭受损失的减免税照顾。但资源税条例的减免税条款仍规定了“纳税人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遭受重大损失,需要减税、免税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给予减税或者免税照顾”。“国务院、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给予减免税照顾。这是因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基本上是矿山和盐场(厂),容易受自然界因素影响,经常发生矿井塌方、冒水、瓦斯暴炸、火灾、海潮袭击等灾害,且小矿众多 ...... (共35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