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归属原则
利润归属原则,要求把有联属关系的企业看作是一个整体,例如把一个跨国法人在各国的分公司看作一个整体,并把其总公司看作是这个整体中的一个组成单位,各国政府的税务当局,对于跨国联属企业之间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所发生的每一笔国际收入和费用,可以完全不加闻问,听凭跨国纳税人依照它本身认为合适的标准,相互进行内部作价分配。而只须等到年终,将这些有国际收入和费用往来的跨国联属企业所结算出来的利润额汇总相加,并按照某种标准,重新把它分配给各该企业。然后,有关国家政府即可依据这种重新分配的利润,分别进行计算征税。由于这种原则并不侧重于解决跨国联属企 ...... (共3550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