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公安消防部队消防通讯装备配备标准(试行)
分类:中国消防238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87年6月11日发布试行。共3章11条,并附有说明。主要内容有: 总则、消防通讯装备的配备、消防通讯装备的配备技术要求。《标准》规定有线通讯装备的配备,以集中接警与责任区中队监听相结合为原则,并能同时受理同一市话局用户呼入的两起火警信号。无线通讯装备的配备,以独立城镇为基础,按三级网络配备为原则。《标准》适用于公安消防部队。其它消防队伍的通讯装备,可参考本标准实施 ...... (共238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