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1986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通过,1986年9月5日公布,自1987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共5章45条。内容有: 总则、处罚的种类和运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处罚、裁决与执行、附则等。《条例》第26条具体地规定了8项违反消防管理行为和处罚。规定违反前4项行为之一的,给予10日以下拘留、1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违反后4项行为之一的,给予1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1957年公布的治安处罚条例同时废止 ...... (共25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