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自发指认
又称自发辨认。是指非经侦查人员组织,被害人自发地指出某人为犯罪或某物为其损失物的行为。被害人因遭受过某犯罪人的侵害,或其熟悉的物品被盗、抢骗走后,能在自我保护意识推动下对特定的人或物主动再认。被害人指认,发生在公共场所的较多。出于侦查工作的需要,侦查人员有时也会要求被害人在犯罪人或物可能出现的场所进行巡查。在被害人自发指认的场合,由于干扰信息较多和被害人感知、记忆、再认能力的差异,出现误认的可能性较多。在多数情况下,被害人指认某人为犯罪人,或其所持之物为失物后,会将嫌疑人扭送到公安机关。此时,侦查机关应对有关证据进行全面审查, ...... (共28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