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律
南北朝时北魏王朝的法典。北魏又称后魏、元魏或拓跋魏,是由北方鲜卑族建立的王朝。《魏书·刑罚志》载:“魏初礼俗纯朴,刑禁疏简”,宣帝南迁后,设“四部大人”坐王庭处理辞讼。此时魏尚无监狱和考讯的方法,犯罪案件都是由部族首领临时共同商议处理。东晋太元十一年(公元386年)拓跋珪统一拓跋旧部,即代王位,建元登国,不久自称魏王。登国十一年(公元396年)拓跋珪建天子号,改元皇始。皇始三年(公元398年)迁都平城(今山西大同市东)即皇帝位,改元天兴。从此,鲜卑族入主中原,成为与南朝对峙统治中国北方的王朝。北魏统治者入主中原后,十分注意运用法律作为统治手段,他们笼 ...... (共67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