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初级中学音乐教学大纲(试行草案)》
由教育部制订,并于1982年2月正式颁布试行。《大纲》共分“目的任务”、“教学内容和要求”、“教学方法提示”、“学业考查”、“课外音乐活动”及“教学设备”等六部分,后面附有“五线谱分年级教学要求”和“简谱分年级教学要求”。明确规定的中学音乐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学生有理解、有表情地歌唱和感受音乐的能力;通过音乐的艺术形象,培养学生的革命理想,陶冶高尚情操,启迪智慧,使他们的身心得到健康的发展。还规定了音乐课的教学内容为唱歌、音乐知识和技能训练、欣赏三个部分,并对各部分的教学提出了具体要求 ...... (共26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