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津贴
为保护在有毒有害环境下工作或者常年接触有毒有害的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而设立的津贴。根据工作环境损害职工身体健康的程度,保健津贴一般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发放。划分等级时一般考虑到以下几个因素: (1) 工作地点和操作温度的高低。(2) 从事井下、高温和有害身体健康作业的经常性和固定性。(3) 劳动保护设施的情况。(4) 体力劳动的强度大小。(5) 粉尘和有害气体的浓度以及接触有毒物质、放射线和其他有害作业对人体的损害程度。我国对科研、教学、医务卫生农业单位专职从事有毒有害或者有传染危险的工作人员实行了这一津贴。例如: 1980年中国科学院、财政部、国家劳动总 ...... (共447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