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字
古代语法术语。指名词和大部分形容词。明《对类》:“又以虚实死活字教之,盖字之有形体者为实,字之无形体者为虚。似有而无者为半虚,似无而有者为半实。实者皆是死字,惟虚字则有死有活。死谓其自然而然者,如高下洪纤之类是也;活谓其使然而然者,如飞潜变化之类是也。”清袁仁林《虚字说》:“实字虚用,死字活用,此等用法,虽字书亦不能遍释。如‘人其人,火其书,庐其居’;‘墟其国,草其朝’;‘生死肉骨’;‘土国城漕’之类,上一字俱系死实字,一经如此用之,顿成虚活。凡死皆可活,但有用不用之时耳。”此亦以“人”、 “火”、“庐”、 “墟”、 “草”、 “肉”、 ...... (共318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