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词
也称“主项”。性质判断中反映被断定的思维对象的概念。位置在判断的联项之前,通过联项,由谓项的概念对它加以说明,表述它具有或者不具有某种性质。例如,在“北京是中国的首都”这一判断里,“北京”这个概念就是判断的主项。判断的主项在语言形式中,相当于句子的主语部分。在性质判断的形式结构中, 用S (拉丁文Subjectum一词的第一个字母)表示。在现代逻辑中,主词是作为个体词的性质或关系来处理的,因此主词也成为个体词的谓词。正因为这样,谓词逻辑中才能把性质判断或关系判断给以形式化处理 ...... (共24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