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调梆子腔
分类:中国豫剧1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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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云、梦、狼、牙、鬼、雾、桥、塔”(也有无“狼”字而入“伞”字的说法)。这八个字是戏班、演员之大忌,不论何时何地,都应避讳。
指由豫剧教育家、豫西著名须生演员周海水和贾锁师傅在三十年代后期和四十年代初期所培养出的有造诣的18位优秀豫剧演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演员知名度的升降,及艺术水平的差异,时人、后人及周海水本人对“十八兰”
密县一带对“板凳头”戏的一种称呼。意指人少、常常又打又唱、手足不闲的情形。
全称“十字调梆子腔”,是“梆子腔”向“梆子戏”过渡的中介物,也即梆子戏尚未完全演变成“板式变化体”之前的一种混合形态。据新安县人吕公溥于乾隆四十六年为《弥勒笑》剧本作序中所称“关内外优伶所唱十字调梆子腔
指剧目中的《灰圈记》、《汗衫记》、《豆汁记》、《芦花记》、《罗帕记》、《乌盆记》、《玉带记》、《香囊记》、《皮袄记》、《硃痕记》、《金杯记》、《血牌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