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暨合作办公室
推行及协调计划的编制、注视、分析及使之有效所需的工作的临时性机构。该办公室的职责为:对于具多功能性质而需要政府各机关或机构参与的计划,推行及协调计划的编制、注视、分析及使之有效所需的工作,但这些工作不得属于其他机构的特别职责;取得、综合及分析所有与政府本身或其参与的企业及其他组织直接发展的计划的程序及施行的有关资料,但必须是上级要求编制文件的必要资料;与其他澳门本地、葡萄牙、外国或国际的组织合作研究关于可成为合作协调对象的各项问题;构思、分析及建设有关技术、经济、财政及企业各范围合作的活动、程序及计划;注视有关合作协议的磋商及执行 ...... (共277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