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司
澳门总督的助手,协助总督处理政务的高级官员。政务司在澳葡政府中的地位仅次于总督。政务司由总督提名,由葡萄牙总统任免,其职级相当于葡萄牙政府的副部长。政务司本身没有法定的权力和任期,其职权和任期均由总督以训令形式授予和确定。为避免澳葡政府行政运作陷于停顿,当总督的职务终止时,各政务司继续工作,直到新的政务司继任为止。政务司不得兼任其他公职或私人机构的职务,以确保其执行职务时的独立性和完全投入。政务司人数最多不得超过7名。政务司的类别称谓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由总督自行决定。澳门现设有经济协调政务司,运输暨工务政务司,司法政务司,行政、 ...... (共30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