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家学派
法家的兴起是适应于贵族统治没落,需要与平民共同遵守成文的法律,法律的颁行是最高统治者与贵族争夺人民的手段。春秋时晋铸刑鼎,郑铸刑书、作竹刑;战国时秦用商鞅变法,公布法令于冀阙,这都表示社会在变化。成文法的公布使等级削弱,专制政体增强。
有法经从李悝起,他为魏文侯作尽地力之教,同时又有《法经》六篇之作(见《晋书·刑书志》)。《法经》的主要内容是一方面安定社会秩序,一方面提高最高统治者的权力。据说商鞅入秦曾把《法经》带去,汉代法令有些地方都还承袭着它。
韩非讲法是刑名法术的综合,刑即形即实;有法还要有术,令驾驭群臣;还要有势,可以支配 ...... (共81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