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
前称“运动员等级制度。我国的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由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制订,于1956年起施行,1958年和1963年先后两次进行修改。现行“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自 1978年恢复试行。在这个新修订的试行草案中,各项技术标准有明显的提高,目的在于鼓励运动员刻苦锻炼,努力提高运动技术水平。运动员分为五个技术级别:运动健将、一级、二级、三级、少年级。少年级运动员必须在十七周岁以下。各级技术标准是从中国运动员技术水平的实际出发,参照国际水平制订的。三级和少年技术标准较低,参加者经过一定训练后,基本上都能够达到 ...... (共26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