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范亲属活体器官移植
目前国际上的活体器官移植包括两部分:一个是血缘上有关联的;一个是情感上有联系的。在我国《条例》的制定过程中,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卫生部经过充分征求听取医学、法学、伦理学、社会学、人权等方面专家的意见,认为在现阶段的中国要严禁器官买卖,一定是要有血缘关联的移植。这是为了规范工作。随着社会的进步,器官移植法规管理建设逐步成熟后,才可考虑逐步让感情上有联系的亲体进行移植。但是对于有监护人关系和有明确家庭关系的可以移植。具体表现在《条例》的第十条规定: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 ...... (共2668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