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传染病报告指引
【护理常规】
(一)上报负责人
各临床科室为疫情责任报告科室,主诊医生为疫情责任报告人。
(二)报告病种
1. 法定传染病 共三类38种。
(1)甲类传染病有2种,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25种,包括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共有11种,包括有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 ...... (共932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