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少精症
【概述】
少精症,亦称精子减少症,或精子稀薄症。WHO称 “少精子症”,其标准是精子计数 (密度)低于20×106/ml,和 (或) 一次射精总的精子数低于40×106者。由精子数减少而致男性不育的发病率较高,是男性不育的主要原因之一。精子密度与生育能力一般呈正相关,以往认为正常男性精子计数不应少于6 000万/ml,但临床发现亦有精子计数低于正常而受孕者。Smith等 (1977) 报告,精子数低于2 000万/ml,仍有19%的人使女方怀孕。因此,判断男性的生育能力,不能单纯以精子数的多少来决定,精子数低于2 000万/ml这个标准,只能说明睾丸生精功能明显下降,生育机会明显减少,临床上还应根据精液的其他检测 ...... (共5832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