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汉代说
(公元一六五年)明益藩庄王在他撰的《勿斋集》卷一中说: “汉灵帝时,诏刊章捕张俭等,是刻印之法,汉已有之”。近人莫伯骥从其说,“既有刻印之法,而书籍乃日用不可缺少之物,却乃抄写,恐无是理,则刻书实始于汉人,其说亦未尝无据。”
清江陵郑机在他撰的《师竹斋读书随笔汇编》卷十二,杂考上,人事里说:“汉刊章,捕张俭等。元王幼学《纲目集览》:‘刊章,印行之文,如今板榜。’ 是印板不始于五代。”
二家的根据,在一“刊”字上。“刊”字固然释为“刻”,但也释为“削除”。按唐章怀太子李贤对刘宋范晔撰《后汉书》里“灵帝诏,刊章捕俭等”,这段记载的注释: “ ...... (共39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