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抄写本
抄写本始于周朝的简策。所谓“漆书壁简”,是简策用竹梃点漆书写,虽材料与用笔书写于纸者不同,而其义则一,当可视作写本的开端。这种简策,既笨重又不便于手拿着阅读,故有间用丝织品抄写书籍。帛、素是丝织品总名。《墨子·明鬼篇》:“故书之竹帛,传遗后世子孙。” “《韩非子·安危篇》 :“先王寄理于竹帛。” 《风俗通》: “刘向为孝成皇帝典校书籍二十余年,皆先书竹,为易刊定,可缮写者以上素也,今东观书竹素也。”是简帛兼用之证。在《汉书艺文志》里记载书籍,有著录为几篇的,或几卷的。竹简的书叫做篇,帛素的书叫做卷,这是形制上的区别。何以竹简遗存下来 ...... (共1077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