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西藏地方的朝贡制度和明朝的“厚赏羁縻”
明代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至为密切,贡赐关系的充分发展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
明朝推行行都武卫的设置和各政教势力的多封众建相结合的行政管理体制,把整个西藏纳入了中央王朝的统辖之下,朝贡即成为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政治联系的特定形式。明代,西藏各地僧俗首领向中央王朝纳贡和朝廷以皇帝名义进行赏赐,历朝不绝。贡和赐,从又一个方面推进了西藏地方与中央王朝之间密切关系的发展。
西藏地方向明朝中央朝贡,起始于洪武五年 (1372) 摄帝师喃加巴藏卜遣使入贡,终止于崇祯三年(1630)乌思藏僧人三旦多只等朝贡①,历二百有余年,具有类型多样、人次频繁、规模庞大等充分 ...... (共5557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