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民公社化
1958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定》下达后,绍兴县辖下的各区公所以区为单位,将原有村建立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很快兼并为人民公社。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搞“一大二公”,采取“大兵团作战”,财产公有、无偿调用、劳动力统一指挥。村办起公共食堂,农民凭菜票饭票在食堂吃饭。推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当时的管理体制是,人民公社以下设营、连、排、班,实行全民皆兵组织形式。和门程村为钱清人民公社延龄管理区八营。和门程4个自然村均称连。那时,还有“一天等于二十年,共产主义在眼前 ...... (共237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