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保险医学的起源和发展
自保险业开始,人们就认识到,凡被保险者,不是来者不拒,而是根据年龄、身体状况等进行选择。
1661年,英国首推死亡几率统计表。到1693年又由天文学家制定了“哈雷死亡表”,它们共同奠定了近代人寿保险费计算的基础,是人寿保险与医学结合的雏形。
1700年,英国又建立了“均衡保费法”,使投保人每年缴费是同一金额。
1706年,美国创办的美国长期寿险公司,限制被保险人年龄为12—45岁,并对其健康状况提出声明,还要了解其社会地位、经济状况,这些是人寿保险中医学思想的理念。
18世纪中叶,人寿保险初期,小孩和老年人被排除在外,也不准因病体弱者参加保险,并对不同危险率的人分 ...... (共85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