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 地震、火灾以及爆炸等灾害
地震、火灾以及爆炸等灾害发生后(图1-18、图1-19),受损建筑物是否能直接继续投入使用,如果不能直接投入使用,需要采取何种加固措施进行处理等,都需要进行科学的技术鉴定与加固设计、施工。对于受损特别严重的建筑物,还需要进行受损建筑物的适修性评估,即进行建筑物加固维修的经济指标分析。
(a)砌体墙
(b)混凝土柱
(c)混凝土梁
图1-18 地震灾害建筑物损伤
(a)钢屋架
(b)钢屋架与混凝土柱
(c)混凝土柱、梁与板
图1-19 火灾后建筑物损伤
此外,对于一般受到火灾损害的建筑物,如果发生火灾时建筑物是处于出租状态,那么此时还存在业主单位与承租人之间的经济纠纷,在双方进入司法程序时,法院 ...... (共421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