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人
(一) 一般性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以下简称 “境内”) 销售货物,是指所销售的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是指所销售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
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 ...... (共178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