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3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细则
第一类 爆炸品
一、特性与分项:本类物品系指受到高热、磨擦、撞击、震动或其他外界作用,能迅速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气体和热量,形成巨大的压力,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
本类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的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或仅产生热、光、音响或烟雾等作用的烟火物品。
爆炸品按其性质分为五项:
1.整体爆炸物品,即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爆炸品。
2.抛射爆炸物品,即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爆炸品。
3.燃烧爆炸物品,即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或两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爆炸品。
4.一般爆炸物品,即无重大 ...... (共7109字) [阅读本文]>>